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遵循了先城市后农村的改革路径。这种选择符合养老体制演变的一般国际经验。不过,中国人均收入低水平的快速老龄化速度,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未曾遇到过的。城市发展优先确保了目前城市拥有较高的养老保障水平。相反,农村发展滞后使得农村家庭面临着更加严重的养老负担。从趋势上看,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发展对现行的中国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但这并意味着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就会必然崩溃。问题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进行养老保障模式制度设计,解决筹措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和可获得性等问题,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低水平、广覆盖的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依的保障目标。
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城市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进展和保障状况;第二部分介绍了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进展和保障状况;第三部分讨论了城市养老保障体系的脆弱性;第四部分考察了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重要性;第五部分分析了养老保障对缓解老年贫困的重要作用;最后是指出了中国养老保障体制的未来改革和选择。
一、城市养老保障体制改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养老保障是由企业或单位提供。当时,国家对企业实行财务上统收统支、包盈保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发放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养老金多少取决于工龄的长短和退休前的工资高低。养老金筹措是现收现付制方式。国家通过企业对向城市劳动者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保障。这种安排符合传统体制的内在要求。
伴随着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改革,传统的养老保障体制被不断抛弃。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实行承包制和废除终身雇佣制,不仅改变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务关系,而且也改变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实行利润分成制和利改税之后,企业必须部分承担自行积累和支付职工养老资金等职能。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1991年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全国并轨,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养老金的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