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的相关政策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的补偿模式是以复合式补偿为主,主要通过国家的财政拨款、医疗收入、药品收入3个渠道,其中医疗和药品收入是补偿的主要渠道。
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初具规模。1997年以来,北京市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过程中,经历了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3个发展阶段,取得了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卫生局提出今后工作思路,加大投入总量,改变投入方式。2005年底前确定全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根据实际服务人口数量,按照项目管理定额补助的方法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纳入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逐年增加。积极吸引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卫生服务。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采取专项购买的方式予以补助。政府负责以下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启动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成本-效益高的群体预防保健项目,如健康教育;脆弱人群和主要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投入,如慢性病防治;提供基本服务设施、设备;用房及收费等给予优惠,享有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部分工资[4]。
上海市政府对社区卫生发展极其重视,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项目已连续8年被列为市政府的实事工程之一,各级政府也都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投入。仅2000年以来,上海各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已达到9.64亿元。社区预防保健经费从1998年的每年8元/人,提高到2004年的15元/人,2005年计划达到20元/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社区卫生服务的不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4]。
3 对城市社区卫生补偿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