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社会的跨世纪发展划出了广阔的宏伟的前景。意义极其重大;其可能发生的历史影响,是无可估量的。在这个时代条件下的中国电影,将会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多姿多彩的风貌。对中国电影的前途我们满怀信心。
记得1996年,在《电影艺术》杂志上,曾经有过电影到底是“工业”还是“艺术”的讨论。那次讨论无疑是有价值的,许多文章都言之成理;当然在我看来,两者又是可以结合的。电影兼有“艺术”和“产业”的双重性质。这里,我之所以用“产业”而不用“工业”,因为“产业”一词在汉语习惯上是一个比“工业”要宽泛的概念,更易于表述和理解。电影的艺术性质,在中国近百年的实践中,可以说是没有争议的;然而对于电影的产业性质的认定,人们却总不是那么理直气壮。在中国电影史上,既使是那些搞电影经营的企业家,也总是首先张起“教化”的旗号,而不敢直抒赚钱的目的。新时期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提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以来,经济状况的变化也带来了人们观念的变化;特别是这次党的第十五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这为电影的经济体制改革及正确认识电影的市场性,更加开阔了眼界。
电影是产业,然而又是艺术。我们当然不能只注意电影的产业属性而忽视它的艺术属性。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号召。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组成部分的电影艺术,无疑也应负起这样的任务,不断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的电影作品。
如何摆正电影的产业属性和艺术属性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很现实的实践问题。这里,不能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的原理;譬如以为:如果承认电影属于意识形态范畴,那么它就不能再被包容在经济基础之内!恰恰相反,电影的产业属性所反映的正是它的生产方式内容。如果说,电影的产业性质,是电影生存的经济前提,那么,电影的艺术文化性质,所反映的则是它的意识形态然而又不局限于意识形态的一种精神文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1997年的中国电影,虽然还未能摆脱转轨的阵痛,然而已露出了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