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 文】
谁都不能熟视无睹:电视,在20世纪人类文化舞台上的醒目到场和隆重出演。所以长期以来,舆论界和学术界对电视这一客观的文化存在及其文化身份给予了种种感性或理性的界定:“电视文化是通俗文化”,“电视文化是消遣文化”,“电视文化是娱乐文化”,“电视文化是快餐文化”,云云。于是,有些文化人开始忧心忡忡、煞有介事地指责、质问和呼吁:“弱智的中国电视”、“电视你还要糟蹋什么”?“文学千万别嫁给电视”等等。所有这些议论,必然会导致我们对电视文化身份及其本质特征、学理层面的深入探讨。
在文化学视域里,文化身份一般被建构为一种社会构成现象,它标识着相关文化的存在位置及其话语的成立方式与作用力度。对文化身份的探究和判断,意味着在其所属领域文化本体论推导的结束和对其社会历史成因多元化的认可。文化身份研究所能给予文化观察者的实验条件,主要在于多维度的视角和对其所在系统生命性联系的提示。因此,诸多看似互相矛盾、各执一端的说法,并非区分理论是非的简单依据,表象的混乱状态往往更能见出电视文化身份研究必然存在的多维度的合理性及其关联的复杂性。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