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变成目的,而目的则被遮蔽甚至被消解”从哲学上来说乃是一种“异化”。这种异化到现在可谓是登峰造极了。它指代的病态社会现象和精神疾患从卢梭开始,就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从费尔巴哈到卢卡奇,从马克思到弗洛伊德,从法兰克福学派到后现代主义,批判一次比一次激进。
继尼采在19世纪狂呼“上帝死了”后,20世纪的弗洛姆、福柯等也不约而同地表示他们的悲痛:人死了。但显然,手段变成目的,进而吞噬掉原来的目的的真相绝不止于“人的死亡”那样简单。卢梭式的撕心裂五肺的呐喊注定只能嘶哑无力。如果说精神分析可以提供一条精神康复之路,那么解构主义永无歇止的解构只能在人的世界留下一片废墟。
马克思发现:“异化”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从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后获得的那个神秘力量是被资本家等强势集团操纵的,但他对连资本家也被异化的洞察又一次将这个问题搁置。马尔库塞和弗洛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手段异化成一种自律运转的力量,它成了“自身的目的”这一机制,但仍然没有清楚地揭示出目的的价值是通过何种方式被手段攫取的。后现代主义(德里达、杰姆逊)在解构意识形态倒是很成功,但手段与目的背离背后的原理和逻辑关系也在一片解构声中被遮蔽。几乎所有有洞察力的思想家都看到了手段与目的统一却又分裂这一悖谬的实质,但这种通过分裂而使手段最终颠覆目的的逻辑过程是什么,则没有人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以致它到今天仍是一个问题。
因此,分析的开始要求理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人要做一件事,当然需要一些方法、步骤、材料、工具、程序、过程,等等。如果不嫌不严谨,那么做事的预期效果我们可笼统地称之为“目的”,相应地为达到这个“目的”的过程所投入的全部努力则可称之为“手段”。很显然,手段与目的无法割裂,它们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要件。正因如此,在逻辑上它们是同构的,且具有连贯性:在逻辑上,手段优先于目的;而手段既然是因目的的存在才具有存在的理由,它就必须受到目的的规范,就得听目的的。手段是目的的展开,而目的则是手段的逻辑结果。它们的这种关系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论断表达:手段在逻辑上先于目的,而目的在价值判断的程序上先于手段。将手段与目的的内容演绎开去,则手段相当于主义、制度、规则、法律程序、伦理规范等东西,目的则是这些东西所保证的人的自由、民主、安全、尊严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