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牟宗三后期哲学中的“物自身”是价值意味概念的命题
[摘要] “物自身”是康德哲中最为复杂、最难理解和最为重要的基本概念与中心概念,也是牟宗三后期哲学即道德的形上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牟宗三把“物自身”诠释为一个具有价值意味的概念,是在对康德哲学与中国哲学的比较与会通的过程中完成的。这项诠释既是历史的诠释也是创造的诠释;开启了从价值论的形上学的视角审视与诠释康德哲学的新路。
无论是对于康德,或者牟宗三来说,伦理学也只是透视与契近物自身的一个支点。因此,物自身作为一个价值界域具有比伦理学更为广泛与丰富的意义。对康德来说,其终极的指向是一个宗教的界域;对牟宗三而言,其终极的指向则是一个价值论的形上学的界域,即一个“无执的存有论”的界域。
[关键词]牟宗三 康德 物自身 价值意味 历史的诠释 创造的诠释 价值论的形上学
一
二
牟宗三哲学的历史诠释与创造诠释来源和受惠于康德哲学的方法论。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方法论〉的第三章中区分出“历史知识”与“理性知识”或“哲学知识”。站在元诠释观的立场上说,康德在哲学上对“历史知识”与“理性知识”、或“历史知识”与“哲学知识”的区分与诠释正就是一种哲学的元诠释,也可以说,是一种元哲学的诠释。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历史诠释与创造诠释,正相当于康德在哲学上所作出的“历史知识”的诠释与“理性知识”的诠释的诠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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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明显,尽管牟宗三肯定了“物自身”是一个价值意味的概念为康德的哲学所蕴涵,然而他却主要是依据中国哲学的传统对此进行论辩与诠释的。他并未刻意于从康德哲学的本文中搜寻更多的证据。不过,透过海德格尔的《康德与形上学》一书对康德哲学的评论,他在康德的《遗书》中发现了一段对他颇有启示的话,康德说:
物自身之概念与现象之概念间的区别不是客观的,但只是主观的;物自身不是另一对象,但只是就着同一对象而说的表象之另一面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