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关于儒教问题的讨论已经有年,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宗教观上。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宗教观和对传统文化各部分的不同态度,选取不同的材料,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笔者认为,儒教是在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国家宗教即商周宗教的基础上,以孔子编篡的传统政教经典“六经”为依据,以秦汉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皇权为依托,以皇天上帝为至上神,以天地、日月、山川、祖先诸灵和历代帝王、圣贤为重要神祗,经董仲舒、朱熹等儒者改造发展而成的以神化封建政权为主要目标的政教一体、祭政合一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宗教。
对于这样的儒教概念,仅靠对个别现代宗教的感性认识和对历代子书的哲学解析是很难理解的,它需要有一个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的宗教分类学框架。本文拟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宗教本质、起源、发展和消亡的经典论述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通过对宗教的本质、起源、发展和类型的理论探讨,来揭示儒教在整个宗教世界中的地位、归属和特点,希望有助于深化对儒教问题的认识。
具体说来,本文主要谈四个问题:一、究竟什么是宗教现象?二、宗教现象是如何产生的?三、宗教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那些类型?四、儒教在宗教世界中的地位和特点是什么?
一、究竟什么是宗教现象?
讨论儒教问题,首先应明确一个宗教学中的基本问题:究竟什么是宗教现象?
当我们问什么是宗教现象这个问题时,实际上是要求给宗教这种社会历史现象下定义。据说关于宗教的定义有数百种之多,不同定义之间的分歧不亚于不同宗教之间的分歧,这说明宗教现象是极其复杂的。宗教的定义看起来是个纯粹的学术问题,实际上牵涉到民族、宗教、历史传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乃至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问题。人们受到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很难形成关于宗教的统一定义。笔者在此自标为马克思主义派,也与此有关。
二、宗教现象是如何产生的?
明确了什么是宗教现象之后,还要解决另一个问题:宗教这种社会历史现象是如何产生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人创造的。人就是人的社会、国家;宗教是社会、国家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