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标题也许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误会,以为先秦思想家谈人治,古希腊哲人谈法治,然后进行两者的比较。实际上,先秦思想家(以儒家和法家为代表)既谈人治又谈法治,并且还自觉地进行了比较。同样,古希腊哲人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尽管中西哲人都谈“法治”,但其内涵实有很大差异。甚至可以说是本质的差异。另外,他们所谈的“人治”,尤其是儒家所谈“人治”,与现代人所理解的“人治”,也有一定区别。本章内容实际上是第一章内容的一个逻辑延伸,因为,不管是“圣王”还是“哲学王”,实质上都表达了一种“人治”思想。因而凡是第一章业已阐明的内容,本章即不再赘述。请读者诸君前后参照阅读。
第一节 先秦诸子论人治与法治
先秦诸子对人治与法治问题做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其中,以儒家和法家观点最为丰富、最为典型。因而,本节主要探讨儒家和法家的思想观点。儒家经典《中庸》记载了这样一条资料:“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亡政息,人存政举”,这句话可谓典型地反映了一种人治思想,也代表了先秦儒家关于人治问题的共同看法。需要特别指出,先秦儒家语境中的“人治”是带有褒义的,而今人所谓“人治”,则一般都含贬义色彩。这是因为两者对“人治”内涵的理解和阐释不一样。这种区别是自然的、正常的,是由不同的历史条件所造成的。
先秦儒家从孔子到孟子再到荀子,其人治思想经历了从德政到仁政再到礼治的发展过程。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这句话可以说是孔子关于德政的思想纲领。[1]孔子在与诸侯的广泛接触、对话中,就常常运用和发挥这个思想纲领。《论语》中记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同类的记载还有:“季康子患盗,问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季康子是鲁三桓之一,手中掌握着鲁国军政大权。由于自身言行不端,而致盗贼四起。于是他来征求孔子意见,想用杀一儆百的办法来制止偷盗。孔子反对季康子这种想法,强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可见,孔子的德政思想并不像有些论者所认为那样要求统治者给予百姓恩惠,这是次要的;最根本的是要求统治者言行端正,公正无私。用孔子的原话来说就是“正身”。这个思想在《论语》中多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