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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年先生论“和谐”

发布时间:2006-09-15 01:34

提要:在新唯物论哲学家中,张岱年先生最早并且一贯地注重阐发“和谐”的思想。他在上个世纪30年代就提出了生理合一、与群为一、义命合一、动的天人合一“生活理想之四原则”。在40年代,他把“和谐”列为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认为事物的发展“一乖一和”,“如无冲突则旧物不毁”,“如无和谐则新物不成”,人生之道在于“充生以达理”,“胜乖以达和”,“兼和”乃是人类最高的价值准则。在张先生晚年的著述中,崇尚和谐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哲学和文化的优良传统,指出中国文化对于人类的独特贡献主要有二:一是重视自然与人的统一的“天人合一”观,二是以“和”为贵的人际和谐论。 

今年4月24日是张岱年先生逝世一周年的祭日。当此缅怀这位国学大师、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贡献之际,我首先想到的是,张先生一生致力于哲学理论、中国哲学史和中国文化的研究,其内在的思想动力就是希望中国实现“民族复兴和文化再生”。张先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被称为“解析法的新唯物论”哲学家,意为他要把西方新实在论的分析方法引入“新唯物论”中,而“新唯物论”就是当时所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张先生当时称自己的哲学思想为“新的综合哲学”,即要把“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他说,这种“新的综合哲学”既是新唯物论之“更进的引申”,又是中国传统哲学之“再度的发展”。学宗新唯物论,会通中西哲学之优长而进行综合创新,是张岱年哲学思想的特色。而在新唯物论哲学家中,张先生最早并且一贯地注重阐发“和谐”的思想。当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目标时,张先生的哲人睿智已经化作一个民族的行动,这是可以告慰于张先生的。

张先生对“和谐”的重视,最早阐发于他在1936年所作《生活理想之四原则》一文中。此文把“唯物对理法”(按即唯物辩证法)应用于人生哲学的研究,指出“我们需要由实际生活深处发出新的人生理想”,此“生活理想”的四个原则就是:“一,生理合一;二,与群为一;三,义命合一,或现实理想之统一;四,动的天人合一,或天人协调。”张先生说:“欲清楚的了解‘合一’之意谓,必须懂唯物对理法。”按张先生对“唯物对理法”的理解,“合一”有对立统一的意思,但对立统一不仅是矛盾之冲突,而且是由克服冲突而达到理想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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