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多元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然后才是一个哲学问题和哲学理论。
在人类历史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这样一种倾向,人们将战争视为圣战,赋予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暴力压迫以宗教上的合法性。好象战争行为中的一切暴行被施行这些暴行的人视为不人道不是因为需要批准的任何人类的合法性;只有在确信上帝站在我们一边、确信我们被选为神圣正义的代理者和对暴行的审判者之后,人们才会实行暴行。尼采分析了人们对善与恶的区分在宗教将暴力合法化的过程中是怎么经常发生作用的,他的分析切中了要害。即使是在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恐怖行为中,我们的暴力直接攻击的对象的本性上的邪恶也使我们的行为是善的。
即使在今天的北爱尔兰、前南斯拉夫、中东和南亚,那些在长期的暴力冲突中经常威胁将对对方采取新一轮暴力的派别都标榜自己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新教徒、基督徒、穆斯林、犹太教徒、印度教徒。正如鲍勃•戴兰和乔恩•巴兹过去唱的,“有上帝支持,我们还要开战。”
作为对欧洲的宗教战争和宗教迫害的回应,很久以前,西方哲学就已经提出了宗教多元的问题。但他们只是间接地提出了这一问题,也就是说,仅仅从认识论上提出了这个问题。正义战争理论试图在特定的情况下使使用暴力合法化,与此类似,政治-神学声称上帝赋予人的暴力以合法性,启蒙哲学没有直接攻击这一点,而是试图通过对在宗教信仰和实践中什么是本质的东西和什么是偶然的东西的形上反思以消解各种宗教之间的差别。莱辛、康德这样的启蒙思想家和英国的自然神论者武断地认为所有宗教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难道这比人们认为所有的是物理学――不论是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还是加利略/牛顿的物理学、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等――在本质上是统一的更为合理吗?),他们宣称,所有宗教赖以区分开来的那些东西都是非本质的外壳,而在本质的内核上所有宗教都是相同的。
我将使用“逻辑排他主义”这个词称呼下面的观点:1、只要承认一个判断是真理,那么,这就排除了在逻辑上与之相矛盾的所有主张中任何一个判断成为真理的可能性;2、只要一个人认为一个判断是真理,那么,他就必须认为在逻辑上与之矛盾的所有判断都是假的。(在任何时间,一个人都应当同等确信地坚持这一根本的观点)。我将用“神学-逻辑的排他主义”一词指称这样一种观点,它认为逻辑学上的排中律也适用于对神圣者的判断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