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流派,并没有像其他哲学思潮那样一峰突起,然后风靡某国的哲学界,但是现象学的影响却十分深远、长久。它的许多基本原理和方法默默地浸透到20世纪各种哲学思潮之中,因此出现了下列有趣的现象:除了奠基者胡塞尔之外,自从现象学问世以来,在哲学界举足轻重、成为泰斗的纯粹的现象学家,寥寥无几,但是运用现象学方法,受到现象学启蒙或影响的大哲学家却比比皆是。另外,现象学家们以及运用现象学方法或原则的哲学家之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出发点,也没有统一的研究领域和对象,所以也谈不上统一的理论风格或者哲学倾向。他们对现象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的理解也各执己见。所以西方把现象学称之为运动而不是流派,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一节现象学的起源及在德国的发展
在20世纪第一年,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发表了《逻辑研究》一书。《逻辑研究》的问世,是现象学诞生的标志。该书在当时德国哲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著文评论此书。它对当时学哲学的大学生影响更大。许多哲学学生特意从其他大学转学到胡塞尔执教的哥廷根大学学习。大约从1907年开始,一些最热心的学生除了听胡塞尔讲课之外,还每周举行一次哲学聚会,烟酒相伴,或宣读论文,或即兴谈玄,既而形成了哥廷根学派。胡塞尔本人很少跻身于这些活动。他甚至曾戏称这个小组进行的现象学研究为“小人书现象学(Bildbuch Phaenomenologie)”。这主要是因为,哥廷根学派的成员对现象学的理解,从开始便与胡塞尔不同。
早在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发表以前,在慕尼黑大学执教的心理学家李普(T·Lipp)周围聚集着一批学生,形成了一个哲学小组,专门讨论李普的心理主义哲学。《逻辑研究》发表以后,该小组的学生们开始以研究、讨论该书的内容为主要活动,并渐渐由李普心理主义的追随者转而热中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并与李普展开辩论。胡塞尔还亲自去讲过课。这样该小组便转变成为现象学运动中的慕尼黑学派。
这两个学派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直接受到《逻辑研究》中提出的描述现象学方法的影响,遵循胡塞尔力主的“回到事物本身去”的现象学纲领,深入到不同的学科领域中,对在本质直观中显现的“事物本身”进行直接的研究,并努力作出无偏见的分析描述。
第二节法国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