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想也遵循了一般的演绎方法和归纳方法,但特别发展了归纳方法中的类比方法。它从一事物和另一事物的类似性出发,由一事物的某种特性推论出另一事物的某种相似特性。在中国儒道思想中,有两个最大的事物,即天和人。当人们究天人之际的时候,就设定了天人的类似,并由此将自然的特性赋予人类。如阳和阴是天与地的特性,但也是男与女的特性。然而这种中国式的思维的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一方面作为推论基础的天(自然)是自明的,没有追问的。另一方面,人与天是各有差异的,与天相比,人甚至是特殊的。因此天与人的关系不具有一种必然的推论关系。
正是在与传统哲学的演绎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相分离的意义上,胡塞尔所倡导的现象学的方法是革命性的。现象学是关于事物显现的科学。事物在此就是意识,而且是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的同一。因此事物的显现就是意识的显现。显现是事物自身揭示自身本质的过程,它通过现象学的还原和现象学的直观得以完成。现象学在方法论上的贡献在于它的口号所说的“走向事情本身”。它既不是从思想的事情后面的某种原则出发,也不是从事情之外的同一事情的特性出发,而是从事情自身出发,即从现象也就是意识的显现出发,从而揭示事情的本质。同时,现象学所运用的主要方法不是传统哲学的演绎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的推理,而是对于事情自身本质的直观和描述。不过,“事情自身” 既是作为现象学开端之处,也是作为现象学的终结之处。这是因为事情自身也许不是意识,而是语言。一个没有语言的意识仍然是黑暗的、遮蔽的和没有显现的,意识只有显示为语言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意识和真正的意识的显现。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现象学就必然走向终结了。与此同时,现代和后现代提出了关于语言问题的多元方法,如解释学的对于文本理解和解释的方法,分析哲学对于语言的语义、语法和语用的辩析的方法,结构主义对于从语言结构到社会结构和心理结构描述的方法,解构主义对于文本自身的悖论的揭示的方法等等。
当代哲学除了批判,此外无他。因此从事哲学就是行走于边界并逾越此边界,这个边界是语言的、思想的和存在的。 1 参见海德格尔《论思想的事情》,61-63。尼迈耶出版社,图宾根,1988。
[i] 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2-5。尼迈耶出版社,图宾根,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