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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及孔子的政治观与香港政教的反思

发布时间:2006-09-15 01:38

香港基督徒秉承了两重身份:地上的国民及天上的子民。作为中国人,承担著四千年的文化,儒家思想虽经历了不少波折,仍是今日中国文化思想的主导。另一方面,华人基督徒承接了更正教的传统,其中路德的思想不容忽视。今日香港的信徒面对政治的变迁,如果能从路德及孔子对政治的观念作一反省,肯定对我们今日所面对的挑战有积极的帮助。路德与孔子在某一程度上对政治都抱保守的态度,换句话说,对掌权的位份采取肯定和合作的姿态。他们背后都同维护社会的"秩序"。这点成为他们政治观的要点。 

路德因著他特殊的宗教经历而产生两个国度的理论,使他在处理人权及政权时产生一些混淆,然而路德深恶痛绝无理据的动乱,致使他不惜一切维护安定繁荣。不过,在宗教层面路德的立场是坚定的,宗教尊严不可侮,这是神圣的召命。孔子从秩序的角度提出克已复礼,正名等观念。在肯定秩序的同时,顺理成章地肯定在位者的权力。当掌权者破坏了既定的秩序,人民只在消极的抗议,等待上天收拾残局。路德与孔子对不义政府同有消极的看法,也许就是两者的历代政治中都支持政权的理由。 

一、孔子与路德的秩序观 

(1)中国代的秩序观 

总之,九畴就是九种治国的范畴,使国家纳入一个秩序,有了既定秩序。国家自然大治。这种秩序观念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十分重要。中国人所认识的天,就是一个有秩序的自然律,由宇宙以致于庶人,都在整自然律运作下和谐并存。如果破坏了这秩序,一切灾害就会发生,周朝定立各种礼制,就是要建立一个秩序,配合宇宙自然规律。孔子极重视这个秩序,以致他认为秩序的崩溃就是春秋乱世的原因。 

(2)中国古代"命"的意义 

在周朝经典中,命常以两种意义出现:命指命令或命定。命令与意志活动有关,当指上天出令时,即上天作为一位有位格的神命令人作某些事。在尚书和诗经中,常?quot;天命"的说法,天命涵含了人格天,有位格的神向人发出旨意,只要人遵守便合乎义。本来这是大多数民族共有的原始宗教信仰:义命相合。然而,中国古代的命具有特殊内容。由人格天而出的命并非上帝任意妄为的旨意,相反,乃是一自然秩序。因此,由命令义而来的命,其中的具体内容却是非人格意义的。这样,使中国古代的命有了一进程,由人格意志的命令顺理成章地发展为自然意义的命定。书经中的君爽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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