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科学?古今中外有各种各样的回答,真所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梵语中,“科学”一词是指“特殊的智慧”;在拉丁语中则是“知识”的意思;法文的 Science可泛指一切的学习形式;德文中die wissenschaft常与科学一词通用,其意为“知识”或“了解”的艺术。1888年达尔文在《生活信件》中指出:“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以便从中得出普遍的规律或结论。”而英国现代物理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P.布莱克特却说:“所谓科学,就是通过国家出钱来满足科学家的好奇心。”
科学,人们都在自觉地认为,它也在试图理解自然。然而,科学却更多的是寻求对于自然的操纵。我们过去将上帝杀死——也许是扼住他的咽喉,让他窒息而死,以便更加毫无顾忌的寻找表达和解释万象的“科学理性”。近代科学中的魅力主要源自于人类的这样一种感觉:认为它已经发现了在自然界变化的核心位置的永恒规律。这种对于自然秩序的发现产生了法国社会科学家莱维-布鲁尔所说的那种智慧的安全感——
这种智慧的安全感是如此深地扎根于我们之中,以致我们从来也就看不到它怎么可能被动摇。即使我们假设我们可能观察到某种看上去十分神秘的现象,我们也还是继续相信我们的无知只不过是短暂的……我们周围的自然界是有序和有理性的,恰如人类的思维一样。我们每天的活动便隐含着对于自然亩律的普适性的完全信赖。(《Order out of Choas》“Conclusion”)
这种自信当然来自于近代机械论时代的工业文明。“机械时代热烈的拥抱;俄把整个宇宙描绘成一个机器的那些科学理论。”最有代表性的理念就是拉普拉斯那著名的主张:“只要给出充分的事实,我们不仅能够语言未来,甚至还可以追溯过去。”整个过程(宇宙的,人类的,历史的?)似乎是接一个数学上的一个简易的微分方程。宇宙仿佛是人类这个伟大工程师手中的一个玩艺儿。博学的房龙先生在他的《宽容》中描写道:根据现代科学家的上乘之作,当所有物理和化学的成份都达到形成第一个细胞的理想比例时,生命(区别于无生物的有生物)便开始了。把上面的画翻译成历史学概念就是:
“只有所有种族、气候、经济和政治条件在不健全世界中达到或接近一种理想比例,高级形式的文明才会突然地、貌似自动地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