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爱具体存在哪些形式?它是如何被建构?又发挥着怎样的社会功能呢?先来看看爱的类型研究。社会心理学里有个爱情三角理论(Robert Sternberg,1986),认为所有的爱情体验都是由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要素所构成的。激情指一种情绪上的着迷,外表吸引和性吸引是最重要的因素。亲密指心理上喜欢的感觉,感到亲近、相互关联,包括对爱人的赞赏、照顾爱人的愿望、自我展露和内心的沟通。承诺主要指个人内心或口头对爱的预期。可分成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承诺指的是爱另一个人的决定。长期承诺则指维持这种爱的承诺。承诺是性爱关系中最理性的成分。斯坦伯格根据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元素组合成七种不同类型的爱:
喜欢式爱情--主要有亲密,没有激情和承诺,如友谊。
迷恋式爱情--主要有激情,没有亲密和承诺,如初恋。
空洞式爱情--主要有承诺,缺乏亲密和激情,如纯粹为了结婚的爱情。
浪漫式爱情--有激情和亲密,没有承诺。
伴侣式爱情--有亲密和承诺,没有激情。
愚蠢式爱情--有激情和承诺,没有亲密。
完美式爱情--激情、承诺和亲密俱有。
爱情三角理论为我们把握爱的类型提供了直观和形象的图式。社会心理学中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区分法,即把爱分为激情之爱和同伴之爱。激情之爱是一种基于强烈性欲望的常见的爱的形式。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曾体验过这种情感。它被形容为“一种狂野的情感状态。温柔的、带有性欲的体验、狂喜和痛苦、焦虑和解脱、利他和嫉妒同时并存,形成了复杂的情绪体验”。具体而言,激情之爱伴随强烈的性吸引,可以体验生理的觉醒,渴望与爱的对象有身体的亲昵接触。此外,我们在强烈渴望对方给予同等爱的同时,也担忧关系能否顺利进展。这种情感一旦产生,很难克服。我们为激情所控,不可抗拒地被吸引至爱人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