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与个人的具体特征或人际的具体关系无关。而且更进一步说,这些机制赖以运作的基
础正是对人格关系的克服。这与传统社会中的互动主要建立在个人特征和人际关系的基
础上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当然,这并不是说,现代社会中人消失了,或者说人成为了社
会有机体的“零件”。本文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试图理解现代抽象社会的“非人格化”
究竟意味着什么。
从抽象社会的这三个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抽象社会的“抽象”,既涉及了各种制
度中广泛采用的程序技术,也包含了围绕“社会”这种新的理念产生的各种抽象观念。
2.从涂尔干到帕森斯:一个棘手的问题
在经典社会理论中,尽管很少正面面对抽象社会的问题,但却不乏对现代抽象社会
上述这些特征的分析,与这些问题有关的讨论一再出现在社会学理论的许多核心思想中
。
涂尔干对所谓亚当·斯密与曼彻斯特学派的批评(涂尔干 1999,Durkheim 1993)
,就以一种尖锐的形式将抽象社会的问题隐晦地带入了社会学中。
在涂尔干的著作中,有关分工或者财产问题的争论,实质是作为一套复杂程序技术
(尤其包括各种法律关系)的市场本身是否具有道德意涵。在由彼此千差万别的现代人
组成的异质社会中,市场、分工或贸易除了在社会成员之间建立了一种纯粹的相互依赖
关系之外,是否还塑造了其它方面的纽带。如果从现代社会理论术语出发,我们就会发
现,在这一争论中,社会学家和社会学家心目中的“经济学家”的分歧在于一种程序技
术(如市场),是否促进了社会的整合;更进一步,如果它促进了社会的整合,那么这
些程序技术对整合的贡献究竟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的,是否只是作为一种系统整合的力
量(建立相互依赖关系),还是同时具有社会整合方面的意义(集体良知或道德实践)
4。
从亚当·斯密和涂尔干有关社会分工问题的不同分析中,我们就已经可以发现“抽
象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在涂尔干对社会分工进行的经典研究中,分工问题对于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