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知识分子,按照布迪厄的说法,处在萨特式的普遍知识分子与福柯式的特殊知识分子之间。前者"对所有他们时代发生的问题,都有权利和义务,只依赖自己的理智的力量,采取一个立场",而后者"把自己的干预局限在一个特定知识和经验领域"。 从特殊走向普遍的知识分子超越了非此即彼的选择,同时也超越了80年代在雅各比(Russell Jacoby)与布卢姆(Allan Bloom)之间关于知识分子如何自我理解的著名论争,前者将知识分子看作是介入公共生活、承担社会义务的激进知识分子,后者将知识分子理解为自律的、沉思的、独立地追求知识智慧的学院知识分子。 而布迪厄所阐释的知识分子既是学院内部自主的、自律的、对专业有独特爱好的知识者,又能够介入社会公共生活、承担公共责任的知识分子。
更重要的是,布迪厄所说的知识分子不是像福柯所理解的仅仅是各司批判之职的特殊知识分子,之所以从特殊走向普遍,乃是因为从各个专业走向公共空间的知识分子,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普遍的整体,这样的整体,更确切地说,是一个松散的共同体,一个知识分子法团。按照布迪厄的设想,这一共同体或法团是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连接在一起的,将采取"一个圆心无所不在又无处存在的圆"形式,"其中所有地方都是中心,也就没有地方是中心"。这样,所有公共知识分子都可以借助这一国际网络,讨论国内和国际公共事务,并对所有建构良好的公共干预行动提供符号支援。
为什么知识分子必须形成这样一个松散的共同体,而不能像福柯所说的那样各自为战?这是因为知识分子所面对和所反抗的,乃是一个整体性的权力与整体性的市场,它们互相纠缠,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无所不在的系统网络。在整体性的权力与资本面前,个人是截然无法与之抗衡的。知识分子虽然内部在意识形态上四分五裂,但他们都面临着捍卫知识自主性、捍卫知识尊严的职责,知识分子有自己独特的整体利益,因而他们必须成为一个共同体,并以法团主义(Corporatism)的方式参与政治,介入公共生活。这样的法团主义"来自一种适于捍卫充分理解的共同利益的法团主义",在公共空间实行知识分子的集体斗争,以争取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布迪厄在《走向普遍性的法团主义》一文中最后这样说:
这种由知识分子垄断的批判性反思,要求知识分子把对普遍性的追求,和追求特殊存在状况之普遍化的持续斗争联系起来,只有后者才能使对普遍性的追求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