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末以来,由于人类面临日益严重的各种“生态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问题 成为备受人类关注的热门话题。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也日益深 入人心,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战略付诸实践,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 中的质的飞跃。但就目前情况看,对可持续发展内涵的理解仍不尽一致,甚至在一些基 本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如人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问题。这就直接关涉到如何把握可 持续发展观的本质以至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一、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本义
可持续发展观是以人为主体的辩证发展观,它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 心主义”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片面性,整合了其中的科学、合理的成份而确立的更科学 的发展观。从方法论层次上看,“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缺陷,不是它看重人的需要 、人的利益和人的实践能动性,而是它没有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把人与自然的关系 ,看成是“主—仆”关系,未能重视和恰当地把握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对人的价值和意义 ;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偏颇之处,也不在于它强调自然界的价值和意义,而 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和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把人与 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主—主”关系,对自然物进行“拟人化”描述和“人格化”的理解 ,在所谓“平等”原则下彻底否定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这样一来,人与其他自然物 可以不分彼此地称兄道弟了。与前两者不同,可持续发展观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主 —客”关系的框架内进行分析理解,认为人与自然是在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 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规定)中分别获得了主、客体的地位、作用。这里,人与其他自 然物不同之处在于,人除了与其他自然物构成主、客体关系外,人类内部的个体与个体 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构成主、客体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说,人 有“内在价值”而其他自然物只有“外在价值”,即属人的价值。
三、人的主体地位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 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这几个关系可以分为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