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告位出租
中国论文网 >> 经济学 >> 其它相关 >> 信用建设与法律保障

信用建设与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06-10-15 23:23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的信用经济,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必备的“通行证”,是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首要信条,没有信用的经济是无法融入国际社会经济活动的。目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信用缺失,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并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已迫在眉睫,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在200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在5年内建立信用体系制度。温州有中国“民营之都”之称,“温州模式”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温州人对信用建设有着更为深刻而特殊的理解,温州继“质量温州”、“品牌温州”之后,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信用温州”的重大课题,要以“信用温州”建设为契机,努力把温州的文明城市建设,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信用温州”已成为全市人民的新的创建目标。   然而,信用制度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它不仅扩展到经济范畴、道德范畴,而且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信用建设,关键在于法制的建设。本文将从信用现状、信用建设的必要性、立法、司法四个层面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的信用状况

  近年来,个人、企业乃至政府的信用缺乏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突出问题。假冒伪劣、假帐、假成果、赖帐、欺诈等无处不在。有学者将这种现状讥之为“一地鸡毛”。信用缺乏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失信,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目前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呈现出:涉案商品范围广,生产规模大,结伙作案突出;作案主体多元化,单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突出。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国内有34.76%的企业被假冒产品侵权;2000年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假冒产品、欺诈、骗销等厂商失信行为投诉多达12.5万件。

  2、企业间“三角债”拖欠严重,目前,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现象严重,有当事人签合同前信誓旦旦,签约后却赖帐不还,并想方设法逃避债务,有的靠地方保护主义、进行强迫交易等,将交易信用束之高阁,“三角债”在经济流通环节愈演愈烈,金额越来越大,有的已经到了用司法手段也难以救济的境地。

  二、信用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分页:[1] 2 3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Copyright © 2006 Chinal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