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正在进行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它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关键步骤。美国作为世界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之一,政府预算编制已比较完善,对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有着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联邦政府的预算编制程序
美国预算的编制过程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行政部门编制并向国会提交预算;第二阶段是由国会审批预算。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各有一套参与预算编制的机构并且分别编制一套预算。美国的财政年度是上年的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年度预算的编制,在每个财政年度前18个月就开始准备预算方案。下面以2003年美国联邦预算的编制为例,说明美国预算的编制程序。
1.预算编制阶段。2001年春,国家经济委员会和总统预算办公室(OMB)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总统提交2003财政年度的预算指导方针,指导该预算年度及今后至少四年的预算编制。总统审查后将2003年总预算和总方针下达政府各部门。2001年夏,联邦政府各部门将本部门年度预算的建议提交OMB审查汇总。OMB安排听证会或与各部门官员进行讨论,提出初审意见,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以提出申诉,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将问题提交总统决定,最后将各部门审定的预算汇总成联邦政府预算建议草案。2002年2月,总统审查后,将联邦政府预算建议草案提交国会审议,并在全国公布于众。
2.预算审批阶段。国会收到总统提交的联邦预算草案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国会就预算问题举行听证会,总统或部门的首领要到国会对预算作详细说明,国会各委员会根据调查、听证情况提出修改或通过预算的报告。2002年4月1日,由预算委员会汇总成预算草案决议案,提交参众两院讨论,并通知总统。4月至6月,总统对预算决议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告国会。国会应在6月30日完成所有拨款方案的立法工作,并在9月15日前通过规定预算收支总指标的具有约束力的第二个预算决议案,并将其提交给总统。在国会对预算进行立法的阶段,总统也对自己的预算建议做出修正。如果总统对国会的预算方案表示认可,经签署后便开始生效;如果总统否决了国会通过的预算方案,那么,国会又要经过大体类似的审议过程,并以2/3的多数反对,则总统的否决才无效。另外,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预算进行部分否决,这样就可避免由于总统与国会在某项预算上的分歧,而影响整个预算执行的局面出现。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财政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