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其核心是公开竞争。政府采购制度能够强化财政职能、减少腐败,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但在政府采购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存在着违规操作和信息系统不健全等问题,应采取强化监督及信息化技术与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关键词] 政府采购;招标;寻租;信息不对称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浪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其迅猛程度超过了既有的水平。为了顺应国际经济发展大趋势并与国际经济接轨,我国于1994年正式采用了政府采购制度,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正式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一制度尽管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很快,在收到成效的同时也难免存在许多问题。正视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是下一步作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政府采购的现状
政府采购制度,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部门为满足其日常政务活动的各种需要,在财政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公开购买。以招标方式为主的政府采购制度诞生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套完整的制度规范,其核心是公开、公正和有效竞争。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优化资源配制的重大举措。它不仅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途径,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财政部门和中央各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我国“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范围和规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部署,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自1998年以来,政府采购的规模逐年扩大。根据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部分中央单位报表统计,2001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73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53.2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78.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7%.政府采购的范围已由货物采购扩大到工程及服务领域,这表明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充分发挥其优势。
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强化财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