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中央决定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各地试点的经验,特别是安徽省大范围试点的成效证明,在农村实施“费改税”的确有利于规范农村公共分配关系,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措施,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但在改革实践中也碰到了一些始料未及的矛盾,极大地制约着税费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时表明,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不规范,乱收费屡禁不止,只是造成农民负担沉重的浅层原因,在其背后还有更深层原因。只有正本清源,全力消除导致农民负担沉重的深层根源,才能消除改革的阻碍,将农村税费改革推向深入,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目的。 一、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何在
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上的这种特殊制度安排,虽然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也曾在历史上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发展至今,它已完全成为一种消极因素。
第一,它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建设,不利于落实中央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决策。因为解决这些问题,虽然国家财政大力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主要只能依靠农民增加积累、增加投入来解决。现行的导致农民双重负担的特殊制度安排,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挫伤了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极大地削弱了农民自我积累能力,削弱了扩大农业投入的经济基础,直接妨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利“三农”问题的解决。
现行的农村公共分配的特殊制度安排,也是十分不公平的,为什么城市居民依法纳税后,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无需额外再交费,而农民却要额外交统筹费。特别是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尚未改变的条件下,农民依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在公共分配制度上把农村财政经费负担的大部分摊到农民头上,这显然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二、深化改革的政策设想
(一)解决农村税费改革难点的根本出路
(二)深化改革的基本举措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配套实施,方能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三)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四)转换观念,放弃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农村公共事业靠农民自行解决的思维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