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规则和形势发展,要求抓紧调整税收,改革税制 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经济发展主流,这是国家适应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客观必然要求和重大战略选择。加入WTO,有利于国内外资源优势互补,分享多边贸易体系长期推进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并避免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遭受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有利于取得参与国际分工、竞争的主动权,发挥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有的大国作用;并在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是,也必须承诺市场开放的各项义务,遵循WTO各项协议规则,国内经济会遭受国际竞争的较大冲击,带有一定风险。总之是权利与义务均衡,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有弊,利大于弊,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化弊为利,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调整结构,促进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和调控能力,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1994年实施的新税制,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初步框架,是成功的,但有的改革未能到位,有的改革未能按原规划出台。特别是当时的改革,是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和通货膨胀时期,税法的制定受其影响,随着近年经济体制下不断改革,国民经济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显露出来,现行税收政策、制度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当前消费、投资需求不足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税政、税制本已亟需调整、改革,现加入WTO,各项协议原则对税收提出了多项硬性要求,更迫使税政调整、税制改革要加快进程,加大力度。
调整税政,改革税制,不但是要主动地清理,修改那些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特别重要的是,更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利益的前提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掌握运用好WTO各项规则,尤其是各项规则的例外条款和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要依据公平、公正征税和贯彻国家战略决策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调控机制,大力促进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提高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积极支持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素质,使之有能力迎接竞争和挑战。
二、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流转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