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筹划的特点 迄今为止,学术界对如何定义税务筹划仍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一切优惠条件,通过企业经营活动的安排和筹划,在诸多可选的方案中择其最优,以减轻税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这里所指的税务筹划是节税(TaxSaving),即节税虽着眼于税法,但不局限于税法,节税应与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营运决策和收益分配决策结合起来,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从而谋求纳税人最大的经济利益。节税与避税、逃税、欠税相比,具有本质的不同。归纳起来,税务筹划(节税)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前性
在企业的税务活动中,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而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二)合法性
税收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税法则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税务筹划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筹划,税法本身赋予了纳税人实施税务筹划的权利。国家税收部门如果认为企业当期留利过多,应该通过修订税法来达到财政增收的目的。
(三)全面性
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进行税务筹划,而且在企业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当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产品类型。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还应同其他企业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比如:兼并亏损企业可抵减应税利润;集团内公司间的资产重组,即可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可使利润与亏损相抵;与税务机关配合,加强联系与业务咨询,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办税成本,以实现相对节税目的。可见,税务筹划是全方位统筹纳税人的总体利益,兼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