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农民负担重、收入低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并主要由农民承担密切相关。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农民不再交纳“三提五统”,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公共产品短缺影响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摘 要 题」农村公共物品
「关 键 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农民收入
一、中国城乡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农村税费改革前,我国农民负担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村公共产品由农民承担密切相关。
在20世纪50年代逐步形成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把中国社会截然分割为城乡对立的两极。国家政策长期向城市和市民倾斜,城市和市民的事情由政府负责,农村和农民的事情由农民自己解决。国家和政府将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和市民身上。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公共产品供给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供给与消费制度。这种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拉大了城乡差距,加重了农民负担。农民收入本来就比市民少得多,还要承担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资金的提供。在城市,一切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含可以收费或可以由市场提供的准公共产品),包括幼儿园、图书馆、体育场、福利院、医疗卫生、公园、道路、供电供水设施、公共交通,以及政府管理机构的建设经费和开支,均由国家承担,在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上,城市居民无需交纳一分钱,不象农民那样既要交“提留”,又要交“统筹”,而且,对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的消费有不少项目都是免费。城市公共产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优于农村。而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则成为了政府遗忘的角落。农村公共产品不但数量少、质量差,政府还硬性规定由农民以上缴“提留”、“统筹”和负担义务工、积累工等形式自我承担、自我供给。基层政府为了出政绩,甚至以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的方式向农民筹集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农村中小学、农村医疗、农村文化事业、农村道路、乡村电网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一切农村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甚至部分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都要由农民(通过乡镇政府向农民收取)来负担。
二、农村公共产品由农民负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