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目标
“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综合把握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并吸收国际社会的经验和教训适时提出的一种重大的战略取向,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对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相互关系的深刻认识,也是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的执政理念以及科学的发展观综合体现。
构建“和谐社会”充分体现了执政党的执政目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有利于推动新的一轮转型时期改革更好更深入地进行。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目标。政治民主的思想基本确立并得到有效的实施;追求效率的同时,社会公平得到较好的照顾,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国民教育、就业等各种机会日趋平等,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并日趋完善;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人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和谐社会下的我市财政政策取向
和谐社会下的财政政策属于公共财政政策的范畴,即公共保障型的财政,我市提出的“组织收入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度、监管有序”的活力财政体系基本涵盖了其主要内容,有很强的预见性,为逐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2005年,我市急需从以下几个经济和财政政策方面给予把握。
1、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步伐
宏观方面,2005年应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建立,修订国有资产收益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法人年薪制办法,为国有资产的监管、运营、管理提供较为完备的制度基础。
微观方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力度,从产权变革的角度规范和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建立,只有从监管机制和微观主体改制入手,财政才能逐步切断与国有企业的资金纽带关系,在为各种主体参与提供基本平等机会的同时,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创建提供强有力的公共资金保障。
2、破解“三农”问题,协调城乡发展,为和谐社会创建奠定基础
3、完善和加大财政对“平安厦门”、“绿色厦门”、“环保厦门”的投入和评价工作。
建立对“平安厦门”资金的投入评价机制;关注食品安全的政策配套和资金投入;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整治,对环境项目试行项目库管理并逐步考虑纳入财政的绩效考核试点,为社会和谐、人与环境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