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税收征管现状而言,其仍然肩负着艰巨而神圣的使命。要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必须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创新管理观念,立足新型技术手段,积极探索精确征管的道路。
一、税收精确征管的依据
所谓税收精确征管,就是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依据,以提高征收管理水平为目的,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基本模式,采用新型的高科技手段,对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以及整体过程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控制管理,使之形成有规律的、高效率的运作模式,进而达到精确管理之目的。但是,当我们依此对税收进行具体征管时,发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缺乏定向性。譬如在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划定上,多处使用“任何机关、个人、单位”和“有关、相关”等字眼,“任何、相关、有关”究竟是指哪些人?哪些部门?释义并不清楚。二是缺乏定量性。譬如在纳税人履行义务的范围上,多处使用“实际需要、确有困难时、数额较大、以上以下”等字眼。三是缺乏定时性。譬如在纳税人履行义务的时间上,多处使用“领取之日、收到之日”等字眼,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执行起来概念模糊、理解不一。因此,必须与时俱进,逐步摒弃粗放式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税收精确征管。
二、税收精确征管的核心
税收精确征管的核心特征是信息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络化建设为依托,把精确征管作为一种全新的税收管理理念,是税收科技管理的必然要求。以当代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为平台,将当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成果运用到税收管理实践,使税收管理实效产生质的飞跃。在立足经济税收观、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框架下,构建“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征管新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新管理理念的重要途径,是从管理理念到方法手段的全面创新,是税收精确征管的核心内容。
1.运用数理方法,实现定性定量的精确化。将数理方法全方位运用到税收征收工作中,在注重定性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定量控制,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分解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取代笼统、模糊、封闭的管理方式。并将量化标准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以量化的数据作为征管的依据、评估的尺度、考核的基础,使无形的管理变为有形的管理,利用量化的数据规范管理者的行为,对管理进程进行引导、调节、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矫正管理行为。